鹰潭市档案局(馆)位于梅园大道1号(市委大院内),为市委、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(正县级)。我局主管全市档案事业,对全市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,组织协调,统一制度,监督指导;接收、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分管理范围内各历史时期的所有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。编制16人,内设办公室、保管利用科、业务监督指导科、法制科。
档案馆从建馆以来进行了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编目、统计、利用等档案业务建设。截止2014年底,馆藏档案共有174个全宗,89546卷、60348件,照片档案6818张,资料24393册,数码照片104张,录音录像7小时,12GB。
馆藏档案中,解放前的档案比较少,绝大部分是解放来形成的档案,主要是中共鹰潭市(镇)委、政府及所属机关、各群众团体和撤销单位形成的。此外还有一部分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和专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。这部分档案,保存齐全完整,它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建国以来鹰潭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,对于总结历史经验,继往开来,振兴鹰潭经济,有着重要的参考和依据作用。
鹰潭市档案馆还十分注意征集反映鹰潭名胜、风土人情及各种照片等资料。其中,有反映道教文化的《张天师家谱》,记载中国道教发源地和旅游名胜的《龙虎山志》,还保存有“以笔代剑的英雄——邹韬奋”的有关资料。另外,还收集了反映鹰潭历史的照片5千余张,这些照片集中记载了鹰潭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情景。其中,有中共鹰潭市委、市政府的一些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和城市、乡村建设的照片;有江西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文件、照片;有中央、省党政领导邓小平、田纪云、方毅、费孝通、毛致用、吴官正等来鹰潭视察工作的照片;还有历年来鹰潭市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的照片等。
为了提高档案利用检索的效率,档案馆编制了案卷目录、全引目录、文号索引、人名卡片等多种检索工具,同时加大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力度,目前,鹰潭市档案馆目录数据库建设达346900条,其中案卷级34700条,文件级312200条。全市各级档案馆目录数据库建设案卷级条目达114419条,文件级条目达837500条。
从1983年建市到2014年,档案馆为社会各部门的生产建设、工作查考、科学研究、编史修志、解决遗留问题等,共提供档案88770卷(件),接待查档人员22093人次,为鹰潭的发展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1990年,新的档案馆大楼竣工投入使用,为档案的科学保管创造了较好的条件。原中顾委委员、中央档案馆馆长曾三为档案馆提了词。新馆馆址设在鹰潭市委院内,大楼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,在建筑上采取了防潮、隔热、防光、防火、防尘等技术措施。库房设有环廊,双层密闭钢窗,沥青、油毡除潮。顶层、底层和墙体均进行了隔热防潮技术处理。档案馆十分注重对档案的技术保护工作,安装了机械通风、除湿、降温设备,严格控制温湿度的变化,近几年,市档案馆购置了复印机、空调机、照相机、录音机等,为档案的安全保管创造了良好条件。同时,档案馆还注意对破损、褪变档案进行裱糊和誉抄,并引进陕西省档案馆李玉虎同志发明的档案字迹恢复保护剂,对档案进行保护,确保了档案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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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档室:0701-833721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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